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高职扩招学员毕业相关事项公告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高职扩招学员毕业相关事项公告
各学员:
按照《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关于高职扩招学员毕业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高职扩招学生毕业要求按照《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毕业管理办法(试行)》实行。(详见附件1)
2.按照学院要求按期参加学历电子采像,逾期未采像造成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请各学员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完成线上线下课程及采像工作,如因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毕业的责任自负。(在学制应毕业年限到期后两年内可进行线上课程重修,增补线下面授课程及考试,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由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特此告知。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2024年3月31日
附件1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
毕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高职扩招学生试行弹性学制,在规定年限(最长5年)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由对外合作办及教务处在最后一学期对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核后上报教育厅审核。
第二条 按照《商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修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在德、智、体、美、劳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参加线上课时量超过60%并且参加学院组织的线下面授及考试成绩合格的,准予毕业,学院发给毕业证书,由本人凭身份证领取。
第三条 通过高职扩招招生的全日制学生按照学院全日制学生管理办法对待。
第四条 高职扩招学生在学院所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线上课时量未达到60%或未参加学院组织的线下面授及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给予结业,由学院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一年至两年内可进行线上课程重修,增补线下面授课程及考试,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由学院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以发证日期为准。
第五条 对高职扩招学满一学年以上退学的学生及5年仍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学院颁发肄业证书。
第六条 学院严格按照招生时确定的办学类型和学习形式,填写颁发学历证书;高职扩招学生档案工作由对外合作办负责;学生线上学习成绩由教务处负责;学生参加面授考勤及考试成绩由各相关二级学院负责。
第七条 学院执行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制度,每年将颁发的毕(结)业证书信息报陕西省教育厅注册,并由陕西省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
第八条 对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入学者,学院不发给学历证书;已发的学历证书,学院予以追回并报陕西省教育厅宣布证书无效。
第九条 未按照学院要求参加学历电子采像的学生,不能办理毕业证,其后果自负。
第十条 毕业、结业和肄业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院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院教务处及对外合作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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